关于公开赤峰市中心城区供、用热价格与供热成本的通知各供、用热单位及用户: 2012年下半年以来,煤炭市场价格开始下降,燃煤供热企业的燃煤成本相比市场煤价下降之前也有所降低,为此,许多群众提出应当相应下调供热价格的问题。为了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冬季正常有序的供热采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供暖价格监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赤峰市中心城区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公开如下: 一、中心城区现行供热价格 (1)一次热价(热电厂与供热公司结算价格) 2009年,鉴于煤炭、原材料、动力价格和工资上涨,热源企业严重亏损等情况,经自治区批准赤峰市中心城区一次热价由19.6元/吉焦提高到21.28元/吉焦,至今未变。 (2)二次热价(用户终端结算价) 市区的二次(公用、民用)热价是1998年经自治区批准由2.63元/㎡·月调整为3.60元/㎡·月。2000年下调到3.50元/㎡·月。2002年民用热价下调为3.35元/㎡·月。所降价格以财政补贴形式体现,由政府和供热企业各承担一部分。2006年将公用热价上调到4.20元/㎡·月。2009年民用热价恢复3.60元/㎡·月,公用热价行政部分上调到4.50元/㎡·月,公用热价商业部分上调到4.80元/㎡·月。 二、供热用煤价格变动情况 经调查中心城区主要热源企业供热用煤价格变动情况为: 2009年入厂煤综合价格:175.48元/吨,折标煤单价:360.68元/吨。 2010年和2011年煤价总体为上涨走势。 2012年入厂煤综合价格:252.77元/吨,折标煤单价:529.52元/吨。 2013年煤价总体为下降走势。 2014年1-6月份入厂煤综合价格:223元/吨,折标煤单价:469.72元/吨。 经比较,近两年煤价虽有降低,但2014年1-6月入厂煤综合价格仍然高于2009年一次热价调整时的水平。 三、供热成本监审情况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赤峰热电厂、京能(赤峰)能源和赤峰富龙热力有限公司三家供热企业进行了供热成本监审,监审结论为:赤峰热电厂供热成本为28.23元/吉焦;京能(赤峰)能源供热成本26.221元/吉焦;赤峰富龙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成本25.364元/㎡·年。与现行一、二次热价比较,赤峰热电厂供热价格倒挂6.95元/吉焦,京能(赤峰)能源供热价格倒挂4.941元/吉焦,赤峰富龙热力有限公司民用、公用加权平均供热价格倒挂1.514元/㎡·年,三家供热企业供热经营业务均处于亏损状态。 四、政府财政补贴情况 为弥补各供热企业亏损情况,保证采暖期正常有序的供热,政府根据各供热企业供热量,每年对各供热企业分别补贴450万至1000万元。 五、赤峰市周边城市供热价格 通辽现行热价:居民:3.90元/平米·月,非居民:5.20元/平米·月; 锡林浩特现行热价:居民:3.40元/平米?月, 非居民:4.60元/平米?月; 朝阳现行热价:居民:5.60元/平米·月,非居民:6.60元/平米·月; 承德现行热价:居民:4.80元/平米·月,非居民:6.60元/平米·月; 上述各地简单算术平均热价:居民:4.43元/平米·月,非居民:5.75元/平米·月; 赤峰现行热价:居民:3.60元,非居民非经营性4.50元,非居民经营性4.80元。 六、全面做好供热采暖服务工作 今年供暖期即将到来,各供热有关部门及供热企业要积极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明确责任,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发现的发布虚假信息,借供热价格矛盾恶意制造传播煽动性言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报告,追究制造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各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质量和提高服务水平,及时解决供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过冬。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2日 (来源:赤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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